关于在巴西世界杯上以这种方式结尾,是很早决定了的。尽管当时有朋友劝我继续写下去,写周易去了曼城,帮助曼城成为欧洲新贵,或者去曼联,拯救水深火热的红魔。还有人建议我去阿森纳,打破争四笑话。 但我没改变主意。 在2014年世界杯的时候结束这个故事,尽管这故事里的主角们职业生涯还远未结束,但我不打算写了。 以前我大多数的小说都会一直写到球员退役,这次我觉得没必要这么做。 基于这样的想法,最后我为周易选择了皇家马德里这个去处。 这是因为皇家马德里在这几年的成功,不需要我再用上百万字去描写,所有人都知道了。 至于皇家马德里之后周易还会不会去其他球队,会不会去上面说过的那些球队……那是在书中世界所发生的后续,我就不再记录了。 现在想来,似乎这本书是我第一本只写了主角在一支球队的书。从2009-2010赛季开始,到2013-2014赛季,只有五个赛季的职业生涯,也是我写过所有主角中最短的一个。 但该写的都写了,就没必要强行续下去了。 故事说完整了,情绪也表达完了。
(复仇+宅斗)陆珈为了逃离夫家,苦心谋划了五年。 终于踏出了府门,却不曾想藏身着的破庙里却还有个手拿长剑,穿得跟花孔雀一样的男人! 什么? 花孔雀是来灭她夫家满门的? 怎么早不来晚不来,偏偏在她出逃的时候出现? 害她也只能冒着乱剑穿胸的危险扑上去,与仇人同归于尽了! 重活一世,陆珈的目标就是报仇雪恨,得个圆满人生。然后,再抓个听话的穷小子当上门女婿! 可是可是,为什么连王府世子见了她在路边/
不是炒菜文,不是蒸菜文,不是炖菜文,真的不是做菜文啊啊! 一个怕脏怕疼,怕虫怕鬼的女纸,穿越到了竞争残酷、妖兽遍地的修仙世界该怎么办?! 林卿:仙途漫漫,且看我如何坚强起来,走出一条不一样的吃瓜女配之路!不过五四,我真的没有聚财的血脉吗? /
送葬上山,我却被装在棺材里活活给埋了,随之整个村子三百多口人一夜之间全都消失了,只有晚上这里才人声鼎沸。 我从棺材里爬出来,才发现 /
加茂怜上辈子又美又强,继承加茂术式后迫于派系纷争不幸嗝屁。 这辈子他决定避其锋芒装成半瞎,对咒灵视而不见,踏踏实实做一个废物花瓶。 至于家传术式? 不懂。 不会。 没觉醒。 然而一不小心装过了头,所有人都相信他是残疾术师后,加茂怜在成年这天被一脚踹出家门,给他同父异母的弟弟腾出嫡子之位。 加茂怜:(骂骂咧咧) 加茂本想借酒消愁,却被一个英俊男人堵在酒吧巷口。 男人墨绿的眸半敛着搭下浓黑的阴/
作者平平淡淡讲故事,诸位开开心心看小说。 /
陈思南从小身中诅咒,百鬼缠身。 为了寻求破解之法,他习抓鬼之术。 在这繁华的城市内,有一些妖怪,披着人的皮,做着人的事。而有一些人,披着人的皮,却做着妖的事。 在城市看不见的角落,发生着无数诡异的事情。 吸血僵尸,鬼煞娃娃,阴魂冤鬼,与邪教的勾心斗角。 且看陈思南身怀帝术,一路斩妖除魔。 /