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陈琛没喝过几次酒,大多也只是浅尝几杯,没有醉过。
按照常理来说,此时的酒应是发酵酒,度数也和前世的普通啤酒差不多,陈琛一口闷之前就是这么想的,一杯酒入口了以后也没啥感觉,只觉得甜甜的,口感甚好,但是这才一小会,后劲就来了。
这酒,好喝! 这酒,上头! “嘿,这是好酒吧?” 陈闲得意地看着脸颊酡红的陈琛,觉得自己的教育果然与众不同。
其实陈琛在颍川书院里颇有清才之名,不爱喝酒寻欢取乐,这对一个人的品行来说,是好事。
但陈闲总觉得自家儿子似乎有些太过于年少老成,并非如此不好,只是以他自己的性格,总觉得放养模式养出这么个成熟得有些妖孽的儿子有些奇怪。
好在陈琛偶尔会说一些前世常用的词汇,在陈闲听来,也极为新奇。
陈闲觉得自家儿子就是太爱端着一副老成的模样,是被书院里那些老学究设下的框框限制住了,实际上内心还是时时刻刻汹涌澎湃的,这些新奇的用词,便是陈琛闷骚性格的最好证据。
通过日常的观察,他发现儿子不喜喝酒,而酒又是最容易让人流露本真的东西,所有便有了今日,西华候带独子上酒楼。
“好……好酒,这是什么酒?” 陈琛感觉天地都有些许的倾覆,老爹的胡子好像都长到了鼻梁上去了。
颤颤巍巍地端起第二杯,陈琛好奇地问着老爹。
说实话,他都有些爱上这杯中酒的口感了,问清楚个名字,以后就喝这种酒了,哪怕很容易把自己灌醉。
“这酒啊,叫长生酒,也叫仙人醉。
这酒里取的是灵气露华,被净化过的酒,可和乡野里的黄酒不同,口感好,易上头,却不会让人失去意识。
” 陈闲看着陈琛端着酒杯的手晃晃悠悠的,银杯中的酒看似将将洒出,连忙扶住了陈琛的手。
“你这小子,闷过了懂了这酒的冲劲了,接下来就慢慢喝。
” “别洒了,这酒可贵了,一旬还只能买一壶,你慢着点喝,喝完就没了。
” 扶住也没用,陈琛手晃悠得厉害,多少
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,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。
崇祯十六年,明社稷将倾,是降清还是抗清? /
每个世界明珠都是剧情里面不得好死的恶毒女配。 世界一:古代版带球跑文的恶毒女配 女主是穿越成花魁的现代女特工,与王爷春风一度后带球跑了。明珠是仗着王爷男主不知道女主长相,顶替女主的恶毒女配。贪图荣华富贵,作天作地,怕身份暴露死命陷害女主。 但本该与特工女主相亲相爱的王爷男主,却对她这个小作精神魂颠倒。 世界二:成为男主的小继母后 明珠是男主又蠢又毒的小继母,她打压男主,陷害女主,只为了给自/
【阅读须知】 1:本书是神奇宝贝、精灵宝可梦、口袋妖怪的同人小说。 2:本书是无系统、无女主的精灵养成向小说,节奏较慢,需耐心阅读。 3:小智得了冠军。 /
我是一个睡了一觉就穿书的倒霉鬼,更倒霉的是,还穿成了一篇升级爽文里男主的黑月光,最后被开棺鞭尸的那种炮灰。 穿过来后我才发现,哦,原来这个黑月光不仅黑,连性别都不太对。 为了保住小命,我一边远离男主,一边兢兢业业扮演高冷公主,可我是个理科生,对文言文过敏,谁知道我在书院里上学时有多苦。 有一次,边境骚乱,朝廷准备把公主嫁给几千里外的可汗,以达成秦晋之好。 我只当了两年公主,但在其位谋其政,/
▲年龄差,受比攻大五岁 ▲双重生/先做后爱/日久生情/甜文/1v1 ▲又娇又怯.哭包美人受性子恶劣.先走肾后走心攻 郁枝二十三岁那年为给母亲治病,忍辱做了魏平奚的妾。 凌南府魏家,握有丹书铁券的煊赫之家。 不受宠、性子怪的魏四小姐,一次出游带回一个又娇又怯的漂亮女人。 女人天生一副妙骨,身条鲜嫩,文文弱弱,肩若削成,腰若细柳。 起初魏平奚拿她当个玩.物摆弄。 但她真没见过如郁枝一般的人: /
在一般小说套路里,带着金手指穿越的主角往往要干一番大事,不是成为称霸天下的男/女人、就是成为称霸天下男/女人的人。 但任拾音穿越后的金手指太大,导致她无论是称霸天下还是称霸天下的男/女人都没有难度。 所以她选择了隐居。 但作为一个隐士高人,世界的意志总喜欢时不时打扰一下她的清净。 任拾音:我都搬到了北极,为什么还会有人晕倒在我家门口。 注意事项: 金手指开局满级,但女主零级,主角又苏又作,/